中国免费一级毛片(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2018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中国免费一级毛片(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18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2018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为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院长,副组长为本科生教学副院长、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学院团委书记,成员为各专业负责人和毕业班辅导员。
  组长:高金森
  副组长:姜桂元 陈春茂 韩瑾
  成 员:孟祥海 吴志杰 詹亚力 王新伟 于富海 高靖博
  二、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
  学院成立推荐阶段申诉小组,组长为学院分党委书记,成员为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的系主任。
  组 长:孙学文
  成 员:商辉 孙强 代小平 王新伟
  三、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推荐免试办法
  (一)推荐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4.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前三年必修课程成绩总优良率达到50%;前三年专业年级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50%。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和名额
  1.学生申请和专家推荐。学生须填写推免申请表,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并获得我校2名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和《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1、2。
  2.资格审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能取得推免生资格。
  3.推荐专业和推免类别
  所有学生按照在读专业推荐,推荐的研究生录取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普通研究生(含本硕、本博一体化培养、一专多能人才培养、思政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支教团成员。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排名办法
  1.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比70%(满分70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比10%(满分10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比20%(满分20分)。学院按照前两项加和成绩排序和预估分配名额的1.3倍确定参加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的学生名单,然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具有推免资格学生的专业排名。
  2.前三年课程截止到2021年夏季短学期。“前三年必修课”具体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必修课包括必修实践环节,转专业学生在转入专业之前的课程,按照原专业课程属性认定。
  3.“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细则:①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按照专业及培养类别分别计算;②首先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加和,转专业学生原学习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有效;③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该专业类别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100;④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不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3。
  4.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认定与考核
  (1)考核内容及分数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满分 | 权重 | 
     
      | 参军服兵役 | 退役及退伍相关证明 | 100 | 10% | 
     
      | 国际组织实习 | 录用通知、实习证明等 | 100 | 10% | 
     
      | 志愿服务 | 志愿服务累计时长及重点任务表现等 | 100 | 10% | 
     
      | 科研论文 | 核心期刊第一作者或唯一作者,见刊发表 | 100 | 30% | 
     
      | 科研竞赛 | 竞赛级别及获奖等级 | 100 | 40% | 
    
   
   
  (2)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成绩 = 参军服兵役分值×10% + 志愿服务分值×10% + 国际组织任职分值×10% + 科研论文分值×30% + 科研竞赛×40%
  考核成绩折合成20分制,作为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成绩分值,计入推免综合成绩核算。
  (3)志愿服务考核说明
  根据“志愿北京”系统认定记载的志愿服务记录,三年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36小时(含)以上者,计为100分。未达36小时者,按照比例进行核算赋分。
  参加国家或北京市重大活动及重大赛会任务顺利完成者,计为100分。
  (4)科研论文和科研竞赛考核说明
  学生提交相关材料,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考核现场评定。
  ①科研论文满分100分。在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的第一作者或唯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科研论文,且已见刊发表,方可以申请参加考核,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具体得分由学术专长答辩专家组认定。
  ②科研竞赛满分100分。在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的奖励方可以申请参加考核。
  赛事类别和奖项得分上限以学院认定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科竞赛库作为参考,科研竞赛只取一项,具体得分由学术专长答辩专家组认定。团队组队获得奖项的,按照队长和队员进行区分,队长得分为奖项得分的2/3,队员得分为奖项得分的1/2。
  5.依据上述规则,计算出各专业类别学生的综合成绩,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也相同,则必修课优良率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优良率也相同,则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如果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成绩也相同,则前三年综合测评分值高的排名靠前。
  (四)时间安排
  1. 9月6日至9月8日12:00,所有拟申请推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表》和《专家推荐书》以及申请参加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申请材料。
  2. 9月8日,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条件并申请推免的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以及专业排名。
  3. 9月10日,学院审议、确定拟推免名单,公示拟推免生名单
  4. 9月20日,学院将拟推免名单报教务处。
  5. 9月22日,公示推免生名单结束,学校审议、确定推免名单。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排名结果公示
  9月10日前,学院将推免学生的名单、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优良率、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和分专业排名在网上公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查询网址:http://www.dgshinko.com/chem/
  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荐阶段申诉小组提出申诉。
  学院受理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受理电话:89731003
  教务处电话:89733459
  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七)其它
  1.本细则如有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项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