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复试细则依据《中国免费一级毛片(北京)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具体情况而制定。
 
 
 
 
一、复试组织、管理与监督
 
 
1.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香平
 
副组长:陈春茂
 
成  员:杨 旺、刘梦溪、朱小春、陈发源
 
 
1.2.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  长:陈春茂
 
成  员:付彦君、贾丽芳、曹 娜、刘 宇、王喜龙、张宇豪
 
肖 朋、孙漪霏 朱小春、崔国庆、何 晨、陈发源
 
 
1.3. 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李明
 
成  员:商 辉、孙  强、代小平、王新伟
 
 
二、复试分数线和招生指标
 
 
2.1. 复试分数线
 
 
 
表2.1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 | 政治 | 英语 | 数学 | 专业课 | 总分 | 
 
    
    | 1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 38 | 38 | 57 | 57 | 277 |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少数民族计划) | 37 | 37 | 57 | 57 | 273 | 
 
    
    | 2 |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 (01环境污染治理与资源化) | 38 | 38 | 57 | 57 | 301 | 
 
    
    | (04环境规划与管理) | 38 | 38 | 57 | 57 | 280 | 
 
   
 
 
  
 
 
 
表2.2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 | 政治 | 英语 | 数学 | 专业课 | 总分 | 
 
    
    | 1 | 化学工程(085602) | 38 | 38 | 57 | 57 | 298 | 
 
    
    | 2 | 环境工程(085701) | 38 | 38 | 57 | 57 | 290 | 
 
   
 
 
  
 
 
 
表2.3 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单独考试)
 
 
  
   
    
    |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 | 政治 | 英语 | 数学 | 专业课 | 总分 | 
 
    
    | 1 | 化学工程(085602) | 38 | 38 | 57 | 57 | 263 | 
 
    
    |   | 环境工程(085701) | 38 | 38 | 57 | 57 | 263 | 
 
   
 
 
  
 
 
 
表2.4 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总分 | 
 
    
    | 1 | 125601工程管理 03化学工程管理 | 44 | 88 | 178 | 
 
   
 
 
  
 
 
 
2.2.招生指标分配
 
 
各招生专业按照约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表2.5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
 
 
  
   
    
    | 序号 | 招生专业 (代码) | 招生负责系 | 拟招生数 (不含推免) | 其中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导师招生数 | 招生负责人 (联系电话) | 
 
    
    | 1 |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0) | 化学工艺系 | 41 | 2 | 杨 旺 13520494841 | 
 
    
    | 2 |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0) | 化学工程系 | 37 | 0 | 刘梦溪 13681351354 | 
 
    
    | 3 |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0) | 能源与催化工程系 | 30 | 1 | 朱小春 15811189323 | 
 
    
    | 4 |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 (01环境污染治理与资源化) | 环境工程组 | 23 | 0 | 陈发源 15652773468 | 
 
    
    | 5 |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 (04环境规划与管理) | 环境科学组 | 12 | 0 | 
 
   
 
 
  
 
 
 
表2.6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指标分配
 
 
  
   
    
    | 序号 | 招生专业 (代码) | 拟招生数 | 
 
    
    | 1 |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0) | 1 | 
 
   
 
 
  
 
 
 
表2.7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
 
 
  
   
    
    | 序号 | 招生专业 (代码) | 招生负责系 | 拟招生数 (不含推免) | 招生负责人 (联系电话) | 
 
    
    | 1 | 化学工程(085602) | 化学工艺系 | 30 | 杨 旺 13520494841 | 
 
    
    | 2 | 化学工程(085602) | 化学工程系 | 25 | 刘梦溪 13681351354 | 
 
    
    | 3 | 化学工程(085602) | 能源与催化工程系 | 23 | 朱小春 15811189323 | 
 
    
    | 4 | 环境工程(085701) |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 17 | 陈发源 15652773468 | 
 
   
 
 
  
 
 
 
表2.8 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
 
 
  
   
    
    |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 | 拟招生数 | 
 
    
    | 1 | 化学工程(单考生)(085602) | 1 | 
 
    
    | 1 | 环境工程(单考生)(085701) | 1 | 
 
    
    | 2 | 工程管理(03化学工程管理)(125601) | 3 | 
 
   
 
 
  
 
 
 
表2.9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站指标分配
 
 
  
   
    
    | 专业实践方式 | 拟派遣指标 | 
 
    
    | 校级基地(A类) | 24 | 
 
    
    | 校级基地(B类) | 待定 | 
 
    
    | 导师自主安排 | 待定 | 
 
   
 
 
  
 
 
 
三、复试前期准备
 
 
3.1. 确认参加复试
 
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包括入选我院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并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必须在之3月22日21:00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dgshinko.com/logo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 ,“意向导师选择”。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相关材料见附件):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公章的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
 
(7)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报考考生需签订提交“中国免费一级毛片(北京)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
 
(8)中国免费一级毛片(北京)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3日17: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cuphgxy@163.com)和研招办邮箱(sdyzb@dgshinko.com);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或照顾政策。
 
系统内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以上材料的纸质版须按顺序整理好后于复试当天交给所在复试小组秘书,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参加复试。
 
 
3.2. 复试信息统计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必须在3月22日中午12:00之前,通过下方链接线上填写并提交“复试信息统计问卷”。未提交完整版“复试信息统计问卷”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链接如下:
 
全日制学术型问卷(点击填写)
 
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型问卷(点击填写)
 
工程管理问卷(点击填写)
 
 
3.3. 复试分组
 
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将按照“复试信息统计表”中的报考系(化学工艺系,化学工程系,能源与催化工程系,环境科学与工程系)进行分组。
 
如某复试小组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招生人数的120%时,学院领导小组会在 “复试信息统计表”中填写“服从分配”的考生中,根据实际情况从其他考生人数超过招生人数120%的复试小组调拨考生到该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具体复试分组名单另行通知(在学院网站公布)。
 
 
3.4. 复试方式
 
线下复试。具体要求及流程说明见“七、考生复试程序”,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
 
 
四、复试考核方式
 
 
4.1. 复试组成
 
“复试考核”由“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两部分构成。
 
 
4.2. 复试内容
 
1. 专业面试(100分)
 
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每个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2道题进行必答,之后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至少3个问题。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
 
随机抽取试题的范围包括:
 
(1)化学综合(含物理化学、无机化学与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2)化工综合(含化工原理、化工热力学、化学反应工程)。
 
(3)环境工程综合(含环境监测、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环境微生物学)。
 
(4)环境科学综合(含环境监测、环境化学、环境生物学、环境管理学、环境评价)。
 
报考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化学工程(085602)专业的考生可任选(1)或(2)进行随机抽题。
 
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环境工程(085701)专业的考生可任选(3)或(4)进行随机抽题。
 
2. 英语面试(100分)
 
主要考察学生的发音、听力、表达、专业词汇和翻译能力。每个考生从题库中抽取至少1道专业英语题目进行阅读和翻译,之后与复试小组成员进行至少3段英语对话。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英语面试成绩。
 
 
五、成绩计算.
 
 5.1. 复试成绩
 
“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
 
“复试考核”成绩(100分)=“专业面试”成绩(100分)×0.7+ “英语面试”成绩(100分)×0.3。
 
其中,工程管理考生:“复试考核”成绩(100分)=“专业面试”成绩(100分)×0.6+“英语面试”成绩(100分)×0.3+“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0分)×0.1。
 
 5.2. 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总成绩(100分)=[初试成绩(500分)/5]×0.7+复试成绩(100分)×0.3。
 
其中,工程管理考生: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300分)/3]×0.7+复试成绩(100分)×0.3。
 
 
六、考生复试程序
 
6.1. 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
 
复试考生按照“复试信息统计表”中的报考系进行分组面试。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于3月25日上午8: 00开始。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于3月26日上午8: 00开始。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于3月26日下午14: 30开始。
 
具体复试地点另行通知(在学院网站公布)。
 
所有考生进校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否则无法进校。
 
6.2. 复试流程
 
1. 考生按照学院官网公示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做好复试准备,学院工作人员会在复试场地提醒考生有序进场参加复试。
 
2. 考生先参加专业面试,后参加英语面试,复试时间约20分钟。
 
基本流程如下:考生按照学院工作人员的指令,先进入专业面试教室参加面试,专业面试结束后,按照复试小组秘书指令退出;随后进入英语面试教室参加面试,英语面试结束后按照复试小组秘书指令退出教室。复试结束。
 
 
七、录取原则
 
1.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 复试作弊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免费一级毛片(北京)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
 
7. 录取序列:各招生系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如果排名靠前的考生放弃或失去拟录取资格,按照候补名单的顺序依次递补。
 
8.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9. 非全日制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协议,约定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就业派遣等事宜。
 
10. 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学院将在各个招生专业复试结束后7日内公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拟录取名单(经由学院或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
 
 
九、其他事项说明
 
1.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3. 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十、请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2022年3月22日上午10:00前加入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招生复试通知群,所有进群学生需进行身份验证,验证方式:姓名+报考专业。QQ群号:795910726。
 
 
 
 
十一、考生咨询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3089
 
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9731003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免费一级毛片(北京)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