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中国免费一级毛片(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等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20-2021学年度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调整进行公示,结果如下:
序号  | 
      学院  | 
      学号  | 
      姓名  | 
      调整前等级  | 
      调整后等级  | 
     
1  |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 
      2018010790  | 
      邝*谷  | 
      B困难  | 
      A特殊困难  | 
     
2  |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 
      2020211817  | 
      刘*  | 
      C一般困难  | 
      A特殊困难  | 
     
公示期为2021年4月6日至4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的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12日17:00前通过电话、来访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9145
联系邮箱:cupzizhu@163.com
办公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6日